(第476章第15条)
〔1996年7月5日〕
(本为1996年第323号法律公告)
第1条 海岸保护区的指定 版本日期 30/06/1997
现指定附表所指明的已予批准的地图上所示范围为海岸保护区。
(1996年制定)
附表 版本日期 12/02/2005
[第1条]
1.鹤咀海岸保护区
在总督会同行政局于1996年6月25日批准并存放于土地注册处、渔农自然护理署总部及海事处总部的地图(MR/CDA号图则)上所划定的粉红色的范围。
(1996年制定。1999年第331号法律公告;2002年第20号第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