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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区属有关事业单位,中渝驻涪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区二届党代会和人代会提出的“一三三”宏伟蓝图,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决定对我区行政审批项目作进一步彻底清理,现就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凡现在执行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属于此次清理的范围。
  二、清理原则及清理要求
  (一)原则
  1、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特别注重合理性;
  2、自行减少项目与强制减少项目相结合,重在强制减少项目。
  (二)要求
  1、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组成专门班子按要求进行认真、严格的清理上报(见附件1、2);
  2、各单位不得漏报、瞒报、不按要求报甚至不报;
  3、此次清理工作纳入今年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有前述第2目情形之一的,除通报批评、年终目标考核扣分外,对情节严重的由区纪委、监察局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清理上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将清理结果(加盖公章)于2003年7月25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72288601
附件:2、涪陵区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汇总表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涪陵区行政审批项目卡
审批项目名称 代码
审批单位 设立项目的批准单位
项目设立的法律依据及实施时间
项目报批形式 法定时限(工作日) 承诺时限(工作日)
申  报  资  料 序号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审批流程 分类 具 体 过 程 责任机构(人) (如中心窗口)
受 理 审 核 1、
 2、
 3、
 核准:
办结备注 核准标志:                  标志制作机构:
是否收费 代收费银行及帐号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及对象
收 费 项 目 1 名称 收费项目代码 管理模式
 收费依据及收费许可证编号:
 标准:
 收费用途:
收 费 项 目 2 名称 收费项目代码 管理模式
 收费依据及收费许可证编号:
 标准:
 收费用途:
收 费 项 目 3 名称 收费项目代码 管理模式
 收费依据及收费许可证编号:
 标准:
 收费用途:
(根据需要加收费项目栏)
备注 (减免办法可写在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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