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发布《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35项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国家电力公司:
  国家经贸委批准《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等5项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和《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等30项推荐性电力行业标准。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实施。
  实施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我委,并抄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及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以上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35项电力行业标准编号及名称
注:“代替标准号”列中,“GB/ *”表示调整为行业标准的原国家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