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经审核,现将2002年上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计划表附后),请各地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验收和发放工作。
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上半年)(略)
2. 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一季度)(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汇总表(2002年二季度)(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