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巴巴多斯政府于2000年5月15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双方外交部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该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应自2000年10月27日起生效,适用于2001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上述协定文本已经于2000年5月18日以国税函(2000)330号文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部关于产品标准中质量分等的规定》的通知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
济南市私营企业管理规定
»
关于修改《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的决定
»
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