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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金泰花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济南万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泰花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你公司物业服务水平,现批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0.60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动10%。
  二、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按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望你公司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本通知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申报。
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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