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有关行业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收费标准的修订工作,在认真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修订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现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本专业收费方案的测算及编制工作。并请于5月31日前将本专业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初稿和编制说明(20份);以及监理企业填报的测算表(2份),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倪 弘 徐义忠 010-68502286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逄宗展 吴 江 010-5893379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