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人民团体人事(职改)部门,中国出版集团人事部,署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人事部管理机构>院管理机构>办公厅 onclick=WinOpen('/index/0R/31/31/21/Index.htm') >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14号)精神,首次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2年9月22日举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2年起,在全国出版行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二、2002年首次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只进行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考试。应报考的人员、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按人发[2001]8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从2002年起,出版专业的中级(含中级)以下职务不再进行资格评审,具有国家规定学历的人员也不再进行出版专业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确定。
四、2002年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资格仍实行评审的办法,具体事宜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将另行通知。
五、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按属地化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局组织的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六、考前培训工作 由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负责。考前培训或辅导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
七、各部门、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梧考试工作的指导,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积极配合北京市人事局、新闻出版局做好相关考务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参加考试。
附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见本汇编第 页“ 人事教育”类人教字[2001]157号文)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