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增加事业编制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你单位事业编制由5名调增至40名,经费自理。所增编制员额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35名。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9年9月14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