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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德国下萨克森州输华化妆品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德国驻华大使馆通告我局,德国下萨克森州输华化妆品证书授权签字人有变动。经审核,更改后的证书符合我国的有关规定,同意受理其新证书,新证书样本以及授权人签字和印章印模见附件。
  请各局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受理新证书。德国输华化妆品的其他检验检疫要求仍按《关于从德国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03]891号)及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德国下萨克州输华化妆品证书(A类)(略)
  2.德国下萨克森州输华化妆品证书(B类)(略)
  3.证书签署人签名以及印章印模(略)
200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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