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2004年6月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
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
》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条。
二、删去第十一条第三款。
三、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到暂住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四、删去第十六条中的“《外来人员就业证》”。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甘肃省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财政实施意见的报告
»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张贴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
青岛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税务局《关于对客商来源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市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
深圳市国规划国土局关于加强管理房屋租赁管理费的通知
»
青岛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暂行规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