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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
  2004年全国室内射箭锦标赛将于5月29-6月4日在北京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行。现将比赛的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报到:各参赛队于5月29日到北京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报到。
  二、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手续,大会期间伙食费每人每天60元(含管理费),送站费:火车站30元╱人。报名费收取办法:个人赛:30元╱人、团体赛:每队50元(男、女团体分别计算)。
  三、竞赛经费:各队在编运动员每人交300元,自费和超编运动员每人交550元,超编工作人员每人交300元。凡提前报到的运动队每人每天按100元收取费用(包括:食、宿、训练费)。
  四、报名后至正式抽签前,每调换运动员1人,需交纳手续费人民币100元,报名后弃权交纳手续费100元。抽签后,不得更换。
  五、裁判员于5月29日,报到。被选调裁判员需带裁判证,自备裁判用具、裁判服装,不得绕道和乘坐软卧或飞机前往赛区。
  六、各队需购返程机票、车票的,请于报到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预订计划,以便提早安排。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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