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28号及省政府鲁政发(2005)144号文件有关要求,为认真搞好资源整合工作,现对全省矿山开发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持证矿山按矿种、发证机关、矿山规模等进行分类统计,统计基准日为2005年12月31日,矿山规模参照国土资发(2004)208号文统计。
二、各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填报的调查统计结果与已报县(市、区)整规办的采矿权清理情况表认真校核后,按本通知要求汇总,汇总表及一览表(见附件)可从网站上下载。汇总表纸质报表、电子报表于2006年3月25日前报省厅,一览表电子报表于2006年4月10日报省厅。
电话:0531-88583539 传真:0531-88929042
邮箱:shandongkgc@sddlr.gov.cn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市各矿山情况汇总统计表
矿种 矿山总数 大型矿山数 中型矿山数 小型矿山数
总数 部发证 省发证 市、县发证 总数 部发证 省发证 市、县发证 总数 部发证 省发证 市、县发证
合计
注:矿山规模按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208号文规定。
附件二:市各矿山情况一览表
采矿权人名称 矿山名称 开采矿种 企业性质 '生产能力
(万吨/年)' '保有储量
(万吨)' '采矿证发证机关
(部、省、市、县)' 采矿许可证号 有效期 工商执照 安全合格证 生产许可证
有 无或过期 有 无或过期 有 无或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