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策划宣传方案,大张旗鼓的宣传名牌学校和名牌专业,是名牌推进计划的重要环节。宣传工作由市民教育协会负责策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名牌项目获得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宣传方案和媒体,公开向社会宣传。积极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最大限度的提高宣传质量。
民办教育“名牌推进计划”是全市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一批名牌项目的带动,对于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提高全市民办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市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把高质量实施“名牌推进计划”作为推动区(县)和民办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阶段的工作,为快速提升我市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做出新贡献。
附件1: 淄博市民办教育名牌学校认定标准(试行)
一、办学方向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款,遵守各项政策法规,社会信誉好,督导评估连续两年为区(县)级以上先进单位。
2、学校专业特色明显,生源相对稳定,有一个以上被认定的名牌专业,在校生人数符合学校规模要求。
3、年净收益的25%以上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1、学校设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品行良好,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团结协作。
2、学校设教务、财务等健全的工作机构;专职教务主任熟悉业务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专职行政、教学管理人员符合相应标准;每班配有熟悉本职工作的专职班主任,配有符合规定要求的专职医务人员、保卫人员。
3、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专、兼职教师聘任手续齐全,权利、义务明确,具备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教师政治、业务培训提供条件;专职教师的数量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
4、学校财务人员两人以上,并持有会计证;配有适应需要的工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有健康合格证,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熟悉业务并具有中等以上学历。
三、校舍及设施
1、校舍自有、自建或租用期为5年以上的独立院落;学历类学校规模能容纳600人以上,培训类学校能容纳100人以上;生均建筑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简易房,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运动场地,有相应的室内活动场所。
2、校园环境适应教学,做到净化、绿化、美化、路面硬化,有围墙、给水、排水、供电、取暖、安全设施齐备,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场地布局合理。
3、学校教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电教室、操作室、实习基地等相应的教学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有专用图书室、阅览室,并按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十分之一设座。
4、学校教职工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有校长及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或接待室)、医务室等办公用房。
5、学生宿舍每间不超过10个床位,人均使用面积2.2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师生使用的食堂、开水房和浴室。
四、教学设备及图书
1、学校有按在校生人数配备的课桌椅;办公用桌、办公用具齐全,配有公用电话、办公用微机。
2、教学仪器能满足教学需要。与所设专业或学科相关的微机、语音、实验、操作、实习设备及操作器具,可供50名以上学生同时使用。
3、配有标准的仪器柜和有关的附属设备,文艺体育器材能满足教学或活动需要。
4、学校图书量生均6册以上,其中专业图书达60%以上,同一类版本的图书复本量不超过20册;报刊、杂志20种以上,其中每个专业或学科的专业性报刊杂志3种以上。
五、教学管理
1、学校风纪良好,师生关系和谐。
2、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教学;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有严格的教学质量检查制度,有严格的考试、考核制度;教学研究组织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3、建立学校各项管理、教学档案,分类科学,资料齐全,有专人分管。
4、建立严格、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学籍管理规范;学生组织健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重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有效。
5、行政、后勤等教学保障及服务工作良好,师生满意率达80%以上。
6、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财务民主公开。
附件2:淄博市民办学校名牌专业认定标准(试行)
1、所开设的专业符合教育发展要求,适应经济发展需要。
2、本专业开设的时间为两年以上。
3、以学历教育为主的,能圆满完成招生计划,在校生(含往届、培训班学员)不少于450人;以短期培训为主的,年招生不少于300人,在校生不少于100人。
4、本专业学历教育小学、初中升学率均为100%,高中升学率达到60%以上,无辍学现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结业发证(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率达到80%以上,参加相应的技能资格认证通过率80%以上。
5、具备本专业可供50名以上学生同时使用的教学、试验、实习设施、设备及操作器具,具备符合专业要求的微机室、语音室、会计模拟实验室、技能操作室(台)、技能演示室(台)、教学实验室(台)及实习操作器具等专业教室。
6、教学手段先进,有微机、彩色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教学模型或相应的教学仪器、图板等。
7、本专业相关图书、资料不少于在校生人均4册;声像资料能满足教学需要。
8、本专业所需校舍、教师、管理人员配备的数量和质量达到《淄博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标准》的要求;教师专业水平高。
9、本专业在招生、教学管理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信访事件发生。
10、本专业在校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注:学历教育类学校以小学、初中或高中为专业名称申报参加名牌专业评选。
附件3、《淄博市民办学校名牌项目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