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局,京内各直属单位:
经总局局长办公会批准,现将《国家体育总局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配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同时,我们按照《方案》对申请选购住房人员进行了记分、排序,具体记分、排序情况在体育总局局域网、办公楼一楼大厅的公告栏等范围内公示。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核对记分、排序情况,并于2006年9月4日17:00前将情况反馈到办公厅行管处。
联系人:侯士庆 王杰
联系电话:87182311 87182309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家体育总局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配售方案
为做好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新房、腾退旧房和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历次选购住房后剩余的部分旧房的配售工作,根据国管局《关于做好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配售工作的通知》(国管房地(2006)237号),参照《关于印发(广泉小区公务员住宅选购方案)的通知》(体办字(2003)141号),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一)房源
1.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28号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25套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司局级住宅三室两厅二卫8套(每套建筑面积约129-139㎡)、正处级以上住宅三室两厅二卫7套(每套建筑面积约115-134㎡)、科级以上住宅两室两厅一卫10套(每套建筑面积约99-111㎡)。
⒉本次选购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后腾退的旧房源。
⒊总局历次选购住房后剩余的部分旧房源。
(二)房价
⒈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销售基准价为4796元/每建筑平方米,根据户型、位置、楼层、朝向等条件进行价格调节。售房计价以各购房人职级控制面积标准内按调节后的销售价格计算出售,超过本人职级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每平方米在销售单价的基础上加收10%出售。
⒉腾退旧房和剩余旧房的价格由国管局指定有资质的评估公司以经济适用房价格为基准价进行评估后确定。
二、选购住房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具有购房资格人员在切块房源内实行自愿选购。
(三)根据国管局配售经济适用房有关文件的精神,此次配售住房应首先解决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总局考虑到机关历年调配职工住房的办法和范围,适当解决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司局级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住房问题。
(四)此次选购住房不在原住房基础上进行补差。
(五)保持总局选购住房基本政策的延续性。
三、选购人员范围
(一)总局机关无房、住房未达标、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的在职人员(不含试用期新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总局京内直属事业单位无房、住房未达标、租住不可售公有住房的司局级在职和司局级离退休人员。
(三)机关服务中心无房、住房未达标、租住不可售公有住
房的在职人员(不含试用期新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四)王府井大街131号院职工承租住户,如不愿意按货币补偿搬迁的,可参加此次配售住房。职工腾退原住房按腾退不可售房方式进行住房补贴,并按广泉三期配售办法、价格选购住房。
以上人员须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四、面积标准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36号)中规定的职工住房面积核定的办法和标准,对申请选购住房的各职级职工现住房面积进行核实,现住房面积超过本人职级住房面积标准(含)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购住房。
(一)正局级 120平方米
(二)副局级 105平方米
(三)正处级 90平方米
(四)副处级 80平方米
(五)科 级 70平方米
(六)科以下 60平方米
五、选购办法
(一)配售切块办法
⒈总局机关和京内直属事业单位司局级离退休人员、总局机
关正处级离退休人员在新房源中分别切块解决,服务中心正处级以下各职级人员在新、旧房源中分别切块解决。
⒉从司局级现职房源中切块1套,解决对体育事业有特殊贡献人员。
⒊从正处级现职房源中切块1套(14号楼1101号,售房面积134.55㎡)补充司局级现职房源;从科级以上房源中切块2套(11号楼403号,售房面积111.08㎡和11号楼406号,售房面积111.00㎡)补充正处级以上现职房源。
⒋服务中心根据房源切块情况并参照此配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落实职工选购住房配售工作。
(二)选购住房划分
本次选购住房分为新房源、腾退旧房源及历次选购住房后剩余的部分旧房源。
(三)选购序列
⒈司局级人员按房源切块分两个序列分别选购:
第一序列:按总局机关离休正司局级、退休正司局级、离休副司局级、退休副司局级,京内直属事业单位离休正司局级、退休正司局级、离休副司局级、退休副司局级的先后顺序和不同计分方法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第二序列:按总局机关在职正司局级、副司局级和京内直属
事业单位在职正司局级、副司局级的先后顺序和任职先后排序,
进行选购住房。
⒉正处级人员按房源切块分两个序列分别选购:
第三序列:总局机关按离休正处级、退休正处级先后顺序和职龄年限长短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第四序列:总局机关在职正处级按任职先后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⒊科级以上人员按房源切块分两个序列分别选购:
第五序列:总局机关按离休副处级、退休副处级、离休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退休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先后顺序和计分高低分别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第六序列:总局机关按在职副处级、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人员先后顺序和计分高低分别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⒋科级以下人员在腾退房源和剩余旧房源中按序列选购:
第七序列:总局机关按离退休科级以下先后顺序和计分高低分别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第八序列:总局机关在职科级以下人员按计分高低排序,进行选购住房。
(四)具体计分和排队办法
⒈司局级离休人员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先后排序。
⒉司局级退休人员按职龄年限长短排序。
⒊在职司局级人员按任职时间先后排序。
⒋正处级离、退休人员按职龄年限长短分别排序。
⒌在职正处级人员按任职时间先后排序。
⒍副处级以下人员按工龄、局龄、职龄之和排序,工龄按每年1分计;局龄按每年(含超过半年,未满一年)1分计,不满半年(含半年)的0.5分计;职龄按每年(含超过半年,未满一年)1分计,不满半年(含半年)的0.5分计。工龄的计算按《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工资套改年限计算,即: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此次住房配售工作,不涉及其它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⒎司局级离休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按人事司核准的为准 ;司局级退休人员的职龄按人事司核定为准;在职司局级任职时间以人事司发文时间为准。离退休正处级人员的职龄按人事司核定为准;在职正处级人员任职时间以人事司发文时间为准。
副处级以下离退休和在职人员任职时间以人事司发文时间为准;
离退休人员任本级职务年限截止到离退休文件签发时间;在职人
员任职时间截止到2006年7月31日。
⒏交流干部、调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以现职参加排序。原
工作单位职务平级和高于现职的,其任职年限与现职连续计算。 从部队直接转业(复员)到总局的军龄计算为局龄。
⒐同一序列中,职级高的在前。
⒑同一序列中,总分相同,按住房情况排序,无房者在先;住房情况相同,按职龄分数排序,职龄分高者在先;职龄分相同,按局龄分数排序,局龄高者在先;局龄分相同,按工龄分数排序,工龄长者在先;工龄分相同,按年龄排序,年长者在先;年龄相同,女性在先。
(五)选购程序
⒈住房申请人应如实填写《选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房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送总局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配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职工住宅配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⒉总局职工住宅配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职工选房申请表进行复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进行计分排队,并张榜公示。
⒊根据可供选购的新房源,按序列和排分的序号,依次选购。
⒋公布选购名单。
⒌选购住房人填报《购买职工住宅申请表》、《家庭年收入审核表》。
⒍选购住房人与国管局住宅中心签订购房合同,办理交款和入住手续。
(六)有关事宜
⒈承租可售现住房而未购买、不能交回单位原分配(含购买)的住房及已购买广泉小区一期职工新住宅的人员,不得选购广泉小区三期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其它腾退旧房。
⒉在总局系统内无房的人员,其夫妇双方住房情况,需由夫妇双方各自的原单位具有相当资质的房管、人事、 纪检部门,开具住房情况证明并加盖各部门公章,经手人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
⒊此次选购的新、旧住房一律按国管局规定的房价和评估价出售,各单位不得随意定价。选购住房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购买腾退旧房的人员,还应将该套住房原产权人所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补偿给原产权人。选购住房的人员,必须提供腾退原住房的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原住房大产权是外单位的必须由产权单位开具可进住和办理变更手续证明。
⒋选购广泉小区三期配售的新房源,严格按照配售计划规定的职级标准配售;上一序列选购后剩余的腾退房源转入下一序列,由下一序列的人员进行选购。
⒌京内直属事业单位司局级人员选购新房后,腾退的房源必须交由总局统一调配。
⒍凡选到住房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办理交款、贷款、物业管理协议、房屋供暖协议、产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⒎凡属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问题,由总局配售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六、换购住房办法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员,其腾退的住房由国管局指定的有资质评估公司组织评估后,确定价格。原住户认可后作为购房款冲抵新房款。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⒈成立总局领导下的国家体育总局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配售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厅、经济司、人事司、机关党委、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服务中心及财务中心等部门组成。
⒉职工住宅配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厅行管处。
(二)工作进度
⒈7月21日成立领导小组。
⒉8月15日审定选购方案。
⒊8月30日至9月4日公布方案和申请选购住房人员名单。
⒋9月6日至9月8日组织实施各序列人员选购(详见通知)。
⒌9月9日至9月30日配合国管局指定的评估公司对腾退
旧房进行价格评估。
⒍10月8日至11月3日购房人签订腾退房买卖合同。
⒎11月6日至11月30日收缴全部房价款。
⒏12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购房人入住工作。
八、纪律规定
(一)住房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购买职工住宅申请表和其它调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住房选购资格。已购买住房的,应立即退回已选购的住房。同时,在处理弄虚作假者时,将追究弄虚作假者所在单位的领导责任。
(二)选购住房的职工一经选购住房不得更改,不得私自调换,如反悔取消今后选购住房资格。
九、其它
(一)本方案由总局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配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1.总局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新房源具体切块方案
根据国管局配售经济适用房有关文件的精神,此次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原则:首先解决机关(含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适当考虑总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司局级(含离退休)人员的住房问题,并结合房源情况具体切块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甲28号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25套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司局级住宅三室两厅二卫8套(每套建筑面积约129-139㎡)、正处级以上住宅三室两厅二卫7套(每套建筑面积约115-134㎡)、科级以上住宅两室两厅一卫10套(每套建筑面积约99-111㎡);
⒉本次选购广泉小区三期职工住宅后腾退的旧房;
⒊总局历次选购住房后剩余的部分旧房。
二、新房源切块方案
(一)司局级新房源9套:
其中含从正处级房源中切块1套(14号楼1101号,售房面积134.55㎡)补充到司局级房源中。
⒈机关和京内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司局级人员切块配售3套房源。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广泉小区11号楼405号 139.54 4700
广泉小区11号楼1004号 139.54 5084
广泉小区14号楼1105号 129.03 5036
⒉机关和京内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司局级人员切块配售6套房源。其中:从在职司局级房源中切块1套,解决对体育事业有特殊贡献人员。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备注
广泉小区11号楼404号 139.54 4748
广泉小区11号楼504号 139.54 4844
广泉小区11号楼505号 139.54 4796
广泉小区11号楼1005号 139.54 5036
广泉小区14号楼1104号 129.03 5084
广泉小区14号楼1101号 134.55 4796 补充房源
(二)正处级新房源8套。
其中含从科级以上房源中切块2套(11号楼403号,售房面积111.08㎡,11号楼406号,售房面积111.00㎡)补充到正处级房源。
⒈机关正处级离退休人员切块配售2套房源。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广泉小区11号楼403号 111.08 4556(补充房源)
广泉小区14号楼1108号 115.66 4604
⒉机关正处级在职人员切块配售5套房源。
地 址 面积 (㎡) 销售单价(元) 备注
广泉小区11号楼401号 125.75 4508
广泉小区11号楼408号 125.75 4316
广泉小区11号楼1008号 125.75 4604
广泉小区14号楼1008号 115.66 4604
广泉小区11号楼406号 111.00 4364 补充房源
⒊机关服务中心正处级房源切块配售1套。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广泉小区11号楼501号 125.75 4604
(三)科级以上新房源8套:
⒈机关副处级以下、科级以上离退休人员切块配售2套房源。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广泉小区14号楼1103号 101.53 4844
广泉小区14号楼1106号 100.51 4652
⒉机关副处级以下、科级以上在职人员切块配售4套房源。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广泉小区14号楼702号 99.78 4748
广泉小区14号楼1007号 100.05 4652
广泉小区14号楼1102号 99.78 4844
广泉小区11号楼407号 108.02 4364
⒊机关服务中心副处级以下、科级以上人员切块配售2套房源。
地 址 面积(㎡) 销售单价(元)
广泉小区11号楼402号 108.13 4556
广泉小区14号楼1107号 100.05 4652
2.排序表
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正、副司局级计分、排序表(第一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任职时间 退休时间 职龄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 注
机关离休正司 1 离退干局 郭连刚 1938.02 崇文区体育馆路12号楼1单元304、305号 42.41m2 和75.55 m2
机关退休正司 2 离退干局 王正夫 1994.06 1996.01 2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9单元401号 93.89
机关离休副司 3 离退干局 郭守唐 1936.10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2单元202号 96.93
4 离退干局 宋胜武 1947.10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30单元303号 78.96
5 离退干局 高启荣 1947.11 海淀区知春路2号院3号楼4门601号 82.89
6 离退干局 赵啟鑫 1948.12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0单元302号 96.85
直属单位离休正司 7 文化中心 于 飞 1945.8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一区10号楼甲门2209号 118.02
直属单位退休正司 8 服务中心 庹文汉 2002.01 2003.10 2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708号 109.06
直属单位离休副司 9 报业总社 裴 植 1938.06 朝阳区双井东路4号楼3单元206号 78.26
10 训 练 局 黄 健 1941.03 崇文区体育馆西路甲53号4-3-2号 84.34
11 训 练 局 卜成友 1945.09 崇文区幸福南里12楼1单元3层7号 100.74
12 训 练 局 牟作云 1948.12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1单元202号 96.85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直属单位在职正、副司局级计分、排序表(第二序列)
职 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任职时间 来总局时 间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 注
机关副司 1 离退干局 原 柯 2005.12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9单元402号 93.89
直属单位正司 2 信息中心 闫 平 2005.02 海淀区万寿路8号院4号楼307号 103.00
直属单位副司 3 游泳中心 李维波 2001.01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404号 74.7
4 自剑中心 王 伟 2001.04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707号 81.72
5 运 医 所 吴侔天 安慧东里18号楼1单元401号、402号 70.51 m2和45.00 m2 特殊贡献
6 训 练 局 叶秋利 2001.10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6号楼1804号 74.7
7 田径中心 王大卫 2001.12 崇文区光明4号楼1单元302号 92.27
8 人力中心 刘 屯 2002.01 1969.08 海淀区高粱桥路上园村甲4号1单元202、203号 40.3 m2和60.7 m2
9 科研所 张 良 2002.01 1984.08 崇文区东四块玉南街2号院乙楼20号 77.18
10 手曲棒垒球中心 杜兆才 2002.03 无房(外地调京)
11 服务中心 武 华 2002.08 朝阳区华威北里19号楼202号 74.44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直属单位在职正、副司局级计分、排序表(第二序列)
职 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任职时间 来总局时 间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 注
直属单位副司 12 冬运中心 任洪国 2002.11 1974.10 海淀区知春路太平园小区10号楼1202号 84.05
13 信息中心 杨 英 2002.11 1978.12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6单元401号 93.02
14 汽摩中心 詹郭军 2002.11 1985.08 崇文区法华南里16楼1单元102号 82.41
15 武术中心 王玉龙 2003.12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2单元601号 96.85
16 航电模中心 申海青 2004.02 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14号楼2单元8号 69.54
17 汽摩中心 万和平 2004.11 1982.02 崇文区东花市北里中区16-2-201号 91.48
18 汽摩中心 陈学众 2004.11 1993.06 丰台区芳群园一区13号楼1单元303号 91.38
19 武术中心 陈国荣 2005.02 朝阳区慧忠北里207楼4门402号 66.33
20 拳跆中心 赵 磊 2005.08 1984.02 崇文区体育馆路12号楼1单元806号 65.41
21 水上中心 李全海 2005.08 1984.08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6单元602号 93.89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离退休正处级计分、排序表(第三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任职时间 退休时间 来总局时 间 职龄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 注
离休正处 1 离退干局 阎宗坡 1986.07 1990.12 4.5 崇文区幸福南里9号楼1号 82.48
退休正处 2 离退干局 张 进 1991.03 1996.12 6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803号 76.5
3 离退干局 高迎建 1997.12 2002.11 5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507号 81.72
4 离退干局 黄旦曦 1989.03 1993.03 4.5 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三区乙9号楼1单元301号 82.95
5 离退干局 谈胜初 1989.12 1994.03 4.5 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三区乙9号楼1单元501号 82.95
6 离退干局 黄 治 1992.11 1996.11 4.5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504号 74.70
7 离退干局 何培祥 1997.12 1998.12 1.5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905号 74.70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正处级计分、排序表(第四序列)
序号 单 位 姓 名 任职时间 来总局时 间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 注
1 外 联 司 宋克勤 1997.11 海淀区北洼西里33号富丽小区6号楼803号 87.61
2 办 公 厅 李业武 2003.08 崇文区体育馆西路甲53号1-2-8号 85.00
3 办 公 厅 殷继红 2003.11 新疆住房已办理退房手续 调京干部
4 竞 体 司 郝 强 2004.01 1989.07 崇文区体育馆西路甲53号1-1-107号 89.00
5 竞 体 司 孙远富 2004.01 1993.08 崇文区体育馆西路甲53号3-502号 87.70
6 人 事 司 姜兴华 2004.05 1989.07 海淀区知春路太月园小区10-702号 84.00
7 政 法 司 李 辉 2004.05 1995.08 崇文区体育馆西路甲53号3-402号 87.00
8 宣 传 司 周 京 2005.03 1992.08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6号楼1403号 76.50
9 机关党委 高元义 2005.03 1993.07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3单元403号 77.64
10 办 公 厅 梁 纯 2005.03 1995.07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303号 76.50
11 离退干局 马春美 2005.03 1996.03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707号 81.72
12 竞 体 司 李劲松 2005.06 崇文区体育馆路12号楼1单元1205号 75.52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正处级计分、排序表(第四序列)
序号 单 位 姓 名 任职时间 来总局时 间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 注
13 外 联 司 吴宝林 2005.12 1989.07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6号楼1504号 74.70
14 离退干局 孙丽娜 2005.12 1991.08 崇文区体育馆西路甲53号3-302号 87.00
15 人 事 司 刘成亮 2005.12 1997.06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503号 76.50
16 人 事 司 张锐铧 2005.12 2002.07 海淀区青云北区16-1508号 65.38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离退休副处级、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计分、排序表(第五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时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现 住 房 地 址 面 积 备注
离休副处 1 离退干局 明治国 1945-1989.01 45 0 1945 44 1988.12 0.5 89.5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503号 76.50
退休副处 2 离退干局 穆祥英 1953.08-1990 38 3 1953.08 37 1978.07 12 90 崇文区龙潭北里三条2楼2单元14号 62.12
3 离退干局 李 铮 1950.02-1990.08 41 0 1953 37 1984 6 84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904 74.70
4 离退干局 黄芝英 1953.03-1990.08 38 0 1953.03 37.5 1984.11 6 81.5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30单元403号 78.96
5 离退干局 王 义 1963.12-2001.04 39 0 1983 18 1990.02 11.5 68.5 朝阳区华威西里47号楼1单元503号 65.12
6 离退干局 杨淑华 1963-2002.02 40 0 1982 20 1999.05 3 63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206 76.50
离休正科 7 离退干局 王桂圃 1949.01-1990.10 42 0 1955 35 1987 3 80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单元22号 65.89
退休正科 8 离退干局 张金鹏 1955.05-1996.01 42 0 1961.11 34.5 1985.09 10.5 87 朝阳区华威西里47号楼2单元307号 67.56
9 离退干局 马锦荣 1960.07-1996.05 37 0 1960.07 36 1988.07 8 81 朝阳区华威西里45号楼204号 42.82
10 离退干局 窦根昌 1956.03-1990.10 35 0 1956.03 35 1987 3 73 崇文区体育馆路12号楼2单元302号 49.43
11 离退干局 何永德 1970.08-2001.03 32 0 1984.02 17.5 1994.07 7 56.5 朝阳区潘家园东里23-3-101 53.84
退休副科 12 离退干局 王兴全 1960.08-1995.09 36 0 1960.08 35.5 1985.07 10.5 82 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14楼3单元5号 67.04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副处级、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计分、排序表(第六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时 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现住房地址 面积 备注
副处 1 离退干局 李 宁 1987.08-2006.07 20 4 1987.08 19 2003.06 3.5 46.5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30单元701号 55.08
2 外 联 司 李 冰 1987.08-2006.07 20 0 1987.08 19 2003.02 3.5 42.5 石景山区老山八一摩托队 70 不可售房
3 群 体 司 杨光宇 1992.08-2006.07 15 4 1992.08 14 2002.01 5 38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605号 74.70
4 经 济 司 张建华 1993.08-2006.07 14 4 1993.08 13 2003.06 3.5 34.5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3单元303号 77.64
5 宣 传 司 徐 靖 1993.08-2006.07 14 4 1995.12 11 2003.06 3.5 32.5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23单元103号 77.64
6 人 事 司 田志宏 1992.07-2006.07 15 4 1998.07 8.5 2002.11 4 31.5 崇文区东四块玉南街2号院乙楼24号 74.00
7 竞 体 司 王 磊 1995.07-2006.07 12 4 1995.07 11.5 2005.03 1.5 29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704号 74.70
8 办 公 厅 李春艳 1991.08-2006.07 16 0 1995.03 11.5 2005.12 1 28.5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6号楼1703号 76.50
9 办 公 厅 王 雷 1995.07-2006.07 12 4 1995.07 11.5 2005.12 1 28.5 丰台区南三环中路15号院7号楼1305号 74.70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副处级、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计分、排序表(第六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 时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现 住 房 地 址 面积 备注
正科 10 房 改 办 王 杰 1978.09-2006.07 29 0 1978.09 28 2006.05 0.5 57.5 丰台区芳星园一区9号楼2305 62.42
11 机关党委 潘鹏燕 1987.11-2006. 07 20 0 1987.11 19 2005.12 1 40 无房
12 监 察 局 闫占河 1989.03-2006.07 18 0 1989.03 17.5 2002.12 4 39.5 无房
13 科 教 司 李晨峰 1993.07-2006.07 14 4 2003.07 3.5 2004.07 2.5 24 无房
14 经 济 司 黄新伟 1995.07-2006.07 12 4 2004.05 2.5 2005.05 1.5 20 无房
15 群 体 司 赵爱国 1997.07-2006.07 10 4 2002.07 4.5 2006.07 0.5 19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5单元66号 66.48
16 办 公 厅 黄 玮 1997.07-2006.07 10 4 2005.10 1 2004.01 3 18 丰台区芳星园一区8号楼1902号 49.00
副科 17 机关党委 徐 伟 1989.03-2006.07 18 0 1989.03 17.5 2004.08 2 37.5 无房
18 监 察 局 高文景 1993.07-2006.07 14 0 2003.07 3.5 2004.08 2 19.5 无房
19 竞 体 司 李海钢 1998.07-2006.07 9 4 2003.07 3.5 2004.07 2.5 19 无房
20 政 法 司 冯宝忠 1998.07-2006.07 9 4 2003.07 3.5 2004.07 2.5 19 有房,婚前财产,交旧选新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副处级、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计分、排序表(第六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时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出生日期 现 住 房 地 址 面积 备注
副科 21 科 教 司 范英华 1999.11-2006.07 8 4 2003.07 3.5 2004.07 2.5 18 北体大红15楼411号 53.00
22 宣 传 司 田彤桂 2002.07-2006.07 5 7 2002.07 4.5 2006.07 0.5 17 1977.03 无房
23 竞 体 司 贾 宁 2003.07-2006.07 4 7 2003.07 3.5 2004.07 2.5 17 1977.03 无房
24 人 事 司 雷 燕 2000.07-2006.07 7 4 2003.07 3.5 2004.07 2.5 17 1977.08 无房
25 人 事 司 刘立强 2003.07-2006.07 4 7 2003.07 3.5 2004.07 2.5 17 1977.08 无房
26 宣 传 司 魏新翼 2000.07-2006.07 7 4 2004.07 2.5 2005.07 1.5 15 1979.01 无房
27 群 体 司 孟亚峥 2004.07-2006.07 3 7 2004.07 2.5 2005.07 1.5 14 1976.10 无房
28 机关党委 张 涛 2004.07-2006.07 3 7 2004.07 2.5 2005.07 1.5 14 1977.06 无房
29 办 公 厅 卢伟芃 2004.07-2006.07 3 7 2004.07 2.5 2005.07 1.5 14 1978.07 无房
30 科 教 司 王鲁蛟 2004.07-2006.07 3 7 2004.07 2.5 2005.07 1.5 14 1979.04 无房
31 外 联 司 陈璐怡 2004.07-2006.07 3 7 2004.07 2.5 2005.07 1.5 14 1979.11 无房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副处级、科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计分、排序表(第六序列)
职级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时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出生日期 现 住 房 地 址 面积 备注
副科 32 人 事 司 吴绍猛 2004.07-2006.07 3 7 2004.07 2.5 2005.07 1.5 14 1980.09 无房
33 人 事 司 尤佩娜 2002.07-2006.07 5 4 2002.07 4.5 2006.07 0.5 14 1980.05 朝阳区劲松九区903楼1406号 65.20
34 经 济 司 王 雪 2002.07-2006.07 5 4 2002.07 4.5 2006.07 0.5 14 1980.07 崇文区体育馆路12号院1单元307号 42.37
35 外 联 司 沈 洁 2002.07-2006.07 5 4 2002.07 4.5 2006.07 0.5 14 1980.12.17 崇文区龙潭西里66幢1单元7号 57.00
36 经 济 司 王晓蕾 2002.07-2006.07 5 4 2002.07 4.5 2006.07 0.5 14 1980.12.25 朝阳区华威北里46号楼707号 60.99
37 竞 体 司 刘 娜 2005.07-2006.07 2 7 2005.07 1.5 2006.07 0.5 11 无房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离退休科级以下计分、排序表(第七序列)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时 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现住房地址 面积 备注
1 离退干局 王乃生 1952.11-1990.11 39 0 1952.11 38.5 0 0 77.5 崇文区体育路12号楼2单元401号 62.06
2 离退干局 杨惠玲 1968.12-2001.04 34 0 1983.02 18.5 1997 4 56.5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6单元80号 65.89
3 离退干局 林凤琴 1969-2001.02 33 0 1984 17 1997 4 54 朝阳区华威西里45号楼602号 58.89
4 离退干局 邵 琴 1969-2001.04 33 0 1983.01 18.5 0 0 51.5 崇文区体育馆路13号院7-100号 62.00
5 离退干局 石蕴喜 1969.08-2001 33 0 1985.10 16 0 0 49 崇文区龙潭西里66号楼3-12号 49.90
6 离退干局 刘淑芳 1971.07-2002.05 32 0 1991.09 11 0 0 43 朝阳区华威北里49号楼202号 59.97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
机关在职科级以下计分、排序表(第八序列)
序号 单 位 姓 名 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分值 学龄分 来总局时 间 分值 任职时间 分值 总分 现 住 房 地 址 面积 备注
1 离退干局 梁一军 1993.12-2006.07 14 0 1993.12 13 2001.11 5 32 无房
2 离退干局 张永尚 1993.12-2006.07 14 0 1993.12 13 2002.06 4.5 31.5 无房
3 竞 体 司 沈 惠 2003.07-2006.07 4 4 2003.07 3.5 2004.07 2.5 14 无房
4 经 济 司 范 磊 2004.07-2006.07 3 4 2004.07 2.5 2005.07 1.5 11 无房
5 外 联 司 司 俊 2004.07-2006.07 3 4 2004.07 2.5 2005.07 1.5 11 无房
6 外 联 司 乐晶晶 2005.07-2006.07 2 4 2005.07 1.5 2006.07 0.5 8 无房
注:选购住房按核定面积(阳台面积50%)计算,评估面积按阳台面积的10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