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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改革的意见》( 皖政(2000)29号),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财政支出改革,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我市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要求,坚持以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和界定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为核心,以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创新支出方式为主要内容,深化改革,系统配套,稳步推进,逐步建立起范围清晰、分配科学、支出高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初步构建我市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
  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我市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着重在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支出方式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
  (一)界定公共财政支出范围
  按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原则,界定和调整财政支出范围。当前,要确保工资性支出,保障国家政权建设的需要;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加大对农、科、教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增加环境保护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按照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要求,将现行财政供给单位划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由财政全额供给。对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其收费、罚没收入等全额上交财政,依据财力状况和满足单位基本需要的原则,在核定定额的基础上,由财政对其支出实行全额供给。第二类,属于既部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又部分向市场有偿提供产品和服务( 即提供半公共产品和半公共服务的单位),财政实行补助制。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技术研究单位等。对财政补助单位,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根据财力和单位自身情况,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第三类,属于提供非公共产品和非公共服务、可以取得经营性或服务性收入的单位,如社会中介机构、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经营性单位等,财政一般停止供给。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1.明确预算编制的原则。
  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以下原则:(1)以收定支、先收后支、量财办事、预算内外综合平衡;(2)一是吃饭、二是建设;(3)公平、公开、科学;(4)年度预算与中期预算相结合。
  2.确立预算安排的顺序。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所保有所不保。预算安排的顺序是:
  (1)财政供给单位的人员工资、 必要的公用支出以及政法等部门必要的办案经费;
  (2)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3)住房和医疗保险制度等重大改革的政策性支出;
  (4)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
  (5)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支出;
  (6)地方政府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的支出,如投资补贴、贴息等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出;
  (7)按照政府职能应由财政负担的其他支出。
  3.改革预算编制。
  (1)改革预算编制方式。一是全面推行部门预算, 将按支出性质编制预算改为按部门编制预算,预算直接编制到部门,下达到部门,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的预算全部归口到部门管理;不论何种经费,部门只对财政编制一本预算,一个部门的预算要全面反映该部门的各项收支;调整财政部门内部的职责分工,做到一个部门经费归口财政部门一个业务机构管理,理顺财政与部门、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的预算分配关系。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打破预算内外资金界限,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健全各种定员定额,制定科学的定额标准,逐步改变财政支出频繁追加的不规范状况。改变财政对事业发展的投入方式,由对机构和人员的一般支持,逐步转为对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要把收入支出细化到每一个项目,以加强管理和监督,提前半年至一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
  (2)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制度。 凡属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也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管理。
  (3)实行预算论证制度。成立预算论证委员会, 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具体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社会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预算论证委员会论证后的预算方案,经政府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4.严格预算执行。
  预算一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再调整。当年预算未能安排的,列入预算项目库,待下一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确需当年追加的,定期或不定期由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政府分管财政的领导具体负责。成立预算追加听证委员会,对数额较大或涉及面广的预算追加实行听证制度。
  (三)建立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1.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工资资金专户、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和授权支付总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3) 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工资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工资的支出活动;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活动;开设授权支付总户,用于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的支付和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基本账户, 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
  (5)经财政部和省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的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的有关特殊专项支出活动,由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付。
  2.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财政供给的单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即在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权不变、上级部门拨款使用权不变、单位核算主体不变、单位财务审批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单位的所有收入均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所有支出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支付。
  (1)全面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建立银行代收制, 所有收入均上缴国库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费、罚没款委托银行统一收缴,通过计算机网络结算,建立部门征管、银行尸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廉政建设。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骤
  11月上旬,由市政府法制局对我市纳入本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清理汇总,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在媒体上公告,组织社会各界评议。经市政府研究确定保留的审批事项,其内容、条件、程序和收费项目、标准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2001年底前全部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五、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操作十分复杂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一是部门主要领导要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尤其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干部,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二是各部门要把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组织专门工作班子,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三是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努力使政府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各县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也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进行,参照市政府的做法,自行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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