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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兴花园物业管理收费的批复
  安徽中天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皖中字[2001]6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印发的《安徽首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实地调查,并比照同类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水平,对你公司经营的中兴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别墅1.00元,商业网点0.80元,A、B公寓楼0.70元。
  未售出的空置房屋和已售出暂未入住的房屋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50%向物业权利人收取。
  二、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内容: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24小时电子监视和保安服务;交通与车辆进出管理规范;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绿地的管理、养护、保洁、维修,楼道卫生每日清扫,垃圾及时清运;配备维修人员,及时上门维修服务;提供委托合同约定的便民服务等。
  三、车辆停放管理费:每月每辆大中型车100元,小型车80元,摩托车15元,自行车4元(摩托车、自行车停放应有车库或车棚);自备车库停放车辆每月40元;临时车辆停放管理,自行车每次0.20元,摩托车每次0.50元,机动车每次5元。
  车辆停放应有人看管。
  四、以上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请你公司认真执行《安徽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皖政[2001]27号)和《安徽省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皖价房[2001]355号)的有关条款。收费前,到省物价局办理《安徽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以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经年审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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