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认定天津大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津教委财(2001)12号)收悉。天津大学业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举办现代远程教育,鉴于该校是本市唯一一所试点院校,国家不拨付教育经费,且办学投入较大,各项费用较高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自2001年招收新生起,学费标准为:专科教育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本科教育每生每学年不超过7000元,研究生教育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该校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请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此复。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
»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盐业行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经济性裁减员工办法》等19件规章的决定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04年深圳市科学技术奖的通报
»
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文网上交换工作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