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南、李渡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有关部门:
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救灾(2004)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密切注视当前的天气变化,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扎实做好防患、预警及救灾工作。区政府值班室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防洪救灾工作值班情况的抽查和监督,确保灾情信息畅通,抢险救灾及时有效。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受中低层切变线影响,9月19日至20日,我市出现了一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万州、忠县、开县、奉节、巫溪、巫山、石柱、彭水、武隆、合川等区县(自治县、市)降暴雨,长寿、丰都、云阳、垫江等区县降大暴雨,部分地方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洪涝灾害。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降水区域仍将持续维持在我市的中东部地区,防洪救灾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非主汛期降雨过程,严格按照9月7日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做好防洪救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亲临防洪救灾第一线,加强指挥调度,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努力做到“三不”,即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努力做到不丢一人、不伤一人、不亡一人;密切关注“五情”,即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和灾情;确保“六有”,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医疗保障、学生有地方上学。
二、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抓住重点环节,加紧排查隐患,落实应急措施,防患于未然。一是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好人员疏散和应急抢险。二是对沿江沿河易受洪水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要紧急疏散转移,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三是加强对病险水库的管护和监控,按照度汛预案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四是对学校危房要提前采取排危措施,严禁人员出入。五是工矿企业和建设工地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淹井、透水、坍塌等事故危及工人的生命安全。
三、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抓紧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受灾地区要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灾情、慰问灾民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受灾群众吃、穿、住、医、学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切实加强饮用水质量监测和重点部位饮食卫生检查,搞好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确保灾区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尽快抢修水、电、气、讯、路、广播电视等水毁基础设施,抓紧生产恢复工作,努力减轻和弥补自然灾害损失。
四、加强移动值班工作,确保灾情信息畅通
为方便快捷地传递灾情信息,市政府救灾办公室开通了移动值班电话(电话号码是13527588623),实行24小时值守,并将通过手机短信传递灾害性天气信息。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帮助、督促同级救灾办公室尽快开通相应的移动值班电话,健全落实24小时移动值班制度,严密注视灾情并及时报告,确保防洪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救灾办公室移动值班电话号码请于9月25日前报市政府救灾办公室,联系人:王 颖,联系电话:6385514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