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21号)精神,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继续坚持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和农资打假等重点专项整治,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推进“诚信济南”建设,加强整规基础工作,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重点以食品安全卫生为主线,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对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进行整治,完善食品市场准入机制,规范食品购销渠道。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阶段性成果带动长效机制的建立,促进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以粮、油、肉类、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类等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农村、城郊结合部周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以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等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无证照食品经营的治理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对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产品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打击假冒认证产品等非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试点县(市)区增加到6个,相关行业试点企业的比例增加到30%。积极探索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组织试点行业和企业制定信用标准、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体系,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档案。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强化基层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分别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监管责任,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五)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食品综合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有关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披露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建立完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监管员,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启动“食品安全监管进社区”活动,通过在街道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咨询服务点等形式,延伸食品监督触角。
(七)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公共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继续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及时查处各种侵权行为,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多发的势头。
(二)认真贯彻国家《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三)强化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提高应用保护规则的能力。精心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参加“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充分展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的优秀成果。
三、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一)在巩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非法行医和商贸领域欺诈行为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各类商业欺诈活动的预防和监控,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定性,及时依法查处,防止危害社会。
(二)继续深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以医疗、药品广告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广告监测制度、广告公告制度、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违法广告主体市场退出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探讨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加大执法力度,净化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秩序。
(三)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加强执法协调,坚决取缔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对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要予以严厉查处,严惩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组织网络。扩大社会宣传面,曝光典型案例,揭露非法传销犯罪性质和欺诈本质。
(四)积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现打击商业欺诈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势头。
四、统筹抓好其他各项重点整治
(一)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季节,依法加强市场主体清查,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市)区、乡镇、村农资集散地的整治,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逐步健全农资生产、流通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实施质量动态监测,依法公开通报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积极探索农资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经营方式,促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二)组织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开展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监管,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和疫苗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供应网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用药,完善规范GMP、GSP认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三)继续抓好土地、文化、房地产、建筑、建材、汽车及配件等重点市场秩序整治,整治价格秩序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
(四)严厉打击伪造、倒卖、违规使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不断推进依法治税。
(五)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重点地区卷烟打假成果,严防卷烟制假活动死灰复燃。深入整治卷烟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大户,破除非法经营网络,实现卷烟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完善信用分类监管,推动“诚信济南”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推进完善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重点监管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推进重点监管部门信用信息的适度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整合和共享。
(二)抓好诚信宣传教育。配合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继续开展各种内容和形式的诚信实践活动,强化舆论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三)加快信用信息网建设,加强与省及有关市的协作,尽快实现与半岛城市群信用信息网的互联互通。
六、着力强化治本,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整规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标准,重点加快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和信用信息公开、信用监管等法规、标准的研究。
(二)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运用现代技术强化执法手段,推进执法技术创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在重点部门和重点整治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机制。
(三)加强县(市)区整规机构和队伍建设,尽快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到位。完善重大案件督办、重点工作督查、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单位配合,强化整规工作舆论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