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厅:
根据我部在全国交通系统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航道”活动的部署,你厅自2001年底开始在西江南江口至肇庆段103公里航道开展创建“文明样板航道”活动,并明确了西江航道局、肇庆市交通局、肇庆海事局、云浮市交通局、云浮海事局为共同创建单位。创建单位按照我部《文明样板航道标准》开展了创建工作,2004年4月通过了你厅初验,并于2004年6月报部申请正式验收。
按部《文明样板航道评定办法》,我部于2004年11月上旬组织部分省市和部属航务、航道、海事、运输管理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西江南江口至肇庆段的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及召开航运企业和船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照《文明样板航道标准》,进行了认真评审并提出了评审意见,建议评定广东西江南江口至肇庆段103公里航道为文明样板航道。经交通部文明样板航道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决定授予广东西江南江口至肇庆段103公里航道“文明样板航道”称号。
广东西江南江口至肇庆段是我部命名的珠江水系内河航道的第一条“文明样板航道”,对提高航道管理水平,整顿航运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航运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及构建和谐交通、树立交通行业负责任的行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你厅和五个创建单位,继续加强该段航道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船舶超载治理和渡口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接受社会监督。部将按《文明样板航道评定办法》规定组织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