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建委: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九华山东崖宾馆续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池建秘[2003]54号)悉。根据《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九华山风景名胜区九华街区详细规划》,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九华山东崖宾馆续建工程设计方案。
二、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续建建筑总建筑面积9724.9平方米(含职工公寓804平方米),不得突破。建筑要结合地形,与环境相协调。
三、适当调整东组团布局功能,会议室相对向原有组团集中,处理好续建部分入口(东组团)和原有组团入口之间的关系。
四、续建建筑风格、体量和色彩应与东崖宾馆现有建筑及周边环境相协调。拆除西部现有职工宿舍和办公楼,注重环境建设,以保护化城寺的建筑风貌。职工公寓的平面布局须适当调整,以丰富空间景观。
此复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