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鸿基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水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西青区杨柳青镇二经路承建的青水家园94793建筑平方米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现将其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砖混结构住房,建筑面积73256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9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二、框轻结构住房,建筑面积21537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米不超过225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三、你公司应于通知印发10日内填写《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四、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