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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区间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市政工程局:
  你局《关于调整天永、天朗两公司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函》(市政局规费(2002)548号)收悉。为解决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区间收费标准偏高的问题,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重新核定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区间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将京沪高速公路北段(外环线津静立交桥至西琉城大桥)与原京福高速公路天津南段(静海县西琉城大桥至河北省青县)的收费里程合并计算,在现行车公里收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区间收费标准。
  二、重新核定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宜闸段区间收费标准。
  (一)A型车:7座及以下(含7座)客车,2吨以下(不含2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39元,每车每公里0.71元;
  (二)B型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行驶全程收费52元,每车每公里0.95元;
  (三)C型车:20座至40座客车,5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货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20英尺、40英尺),行驶全程收费78元,每车每公里1.43元;
  (四)D型车:41座及以上客车,15吨及以上货车,各种集装箱车(不包括20英尺、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行驶全程收费104元,每车每公里1.91元。
  重新核定的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区间收费标准见附表
  三、请天永和天朗两公司协商制定内部拆帐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票据准备工作,按照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统一收费。
  四、重新核定的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区间收费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原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区间收费标准
  附件:京沪高速公路津静至九宣闸段车辆通行费区间收费标准
  A车型  九宣闸
  唐官屯  -
  静王路  16  21
  前毕庄  3  19  24
  津涞  7  10  26  31
  津静  9  15  18  34  39
  B车型  九宣闸
  唐官屯  -
  静王路  22  28
  前毕庄  4  26  32
  津涞  10  14  35  42
  津静  12  20  23  45  52
  C车型  九宣闸
  唐官屯  -
  静王路  33  43
  津涞  前毕庄  6  39  48
  18  15  20  53  63
  津静  30  35  68  78
  D车型  九宣闸
  唐官屯  -
  静王路  44  57
  前毕庄  8  52  65
  津涞  20  27  71  84
  津静  24  40  47  91  104
  注:1、各收费站正线位置:津静站0公里;津涞站12.5公里;前毕站21.02公里;静王站24.7公里;唐官屯站47.53公里;九宣闸站54.33公里。
  2、车型收费标准元/公里:A型车:0.71
  B型车:0.95
  C型车:1.43
  D型车:1.91
  3、各类车型标准:A型车:7座及以下(含七座)客车、2吨以下(不含2吨)货车;
  B型车:8至19座客车、2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
  C型车:20至40座客车、5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货车,国际标准集箱装车(20英尺、40英尺);
  D型车:41座及以上客车、15吨及以上货车、各种集装箱车(不包括20英尺、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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