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中国保监会深圳保监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筹建南山支公司的批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筹建南山支公司的请示》(深阳光财险函[2006]0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南山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二、筹建就绪,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三、筹建期满未提出开业申请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此复
二○○六年六月一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山东省建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抓好蔬菜生产的紧急通知
»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制定〈深圳市医疗卫生管理条例〉工作计划》的通知
»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石家庄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护士再次注册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