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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架设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桥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根据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在安徽省启用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电话号码“12366”予以备案受理的函》(通信函(2003)22号),经与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省局决定于2004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通12366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热线,面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提供税务咨询、受理举报和投诉等语音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筹备,确保按时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一种新型的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对丰富纳税服务内涵,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和税收遵从意识,均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国家税务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当地电信部门的联系,在宣传发动、内部管理及系统调试等方面积极准备,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按时开通和高质量运行。全省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线路租用费,由省局按月统一向安徽省电信有限公司支付,各地无需再向当地电信部门支付任何费用。?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声势。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告等多种媒介,就国税系统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国税干部、广大纳税人宣传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意义,介绍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要组织印制《12366纳税服务热线操作指南》,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并鼓励纳税人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操作指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热线概况、自动语音操作指南、系统功能图等,以利于广大纳税人方便、快捷地进行语音操作,实现自助服务。?
  三、编制需求,加强内部管理。各省辖市局要在《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动语音服务内容》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充实、延伸、修改,不断完善本地自动语音服务内容。要制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内部管理,确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质量和效果。要对目前国税机关面向社会的各类业务咨询电话(包括所属下级单位的相关咨询电话)进行整理,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电信部门修改。要认真接听纳税人的咨询电话,做到态度热情、语言规范、回答准确;要设置专门的电话记录簿,认真记录纳税人提问及所作答复。对于纳税人的电话咨询,原则上应当场予以答复;当场确实无法答复的,应及时进行记录,提交集体讨论研究后,再及时答复纳税人。?
特此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略)
  1.12366呼叫中心电路租用协议
  2.12366业务服务承诺
  3.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动语音服务内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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