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中润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悦盛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东丽区津塘公路小东庄镇承建的悦盛园1、2、3、4、5、6、7、9、11号楼76395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5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