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一步进行燃料燃耗考验申请》(QNPP-0343-NNSA)收悉。经审评,我局认为:1)秦山核电厂采用小幅度逐步加深燃料燃耗考验的策略是可行的;2)在第七燃料循环结束后,秦山核电公司应对燃耗为32000~34000MWd/tU之间的组件进行池边检查和解体检查,若检查结果满足要求,将批准秦山核电厂燃料组件最大燃耗限值提高到34000MWd/tU;3)在第2项的前提下,秦山核电厂第八燃料循环中加深燃料燃耗的申请可以接受。
燃耗为32000~34000MWd/tU的燃料组件的检查结果须及时报告我局,其为我局释放秦山核电厂第八燃料循环首次临界的条件。希望你公司严格执行技术规格书,确保秦山核电厂安全。
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