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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建设部关于推迟2004年度部分专业考试日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研究,原定于2004年9月25日、26日在全国举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师)4项资格考试和11月13日、14日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因故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请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做好推迟考试的有关工作,并及时将本通知向社会公告。
人事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九月十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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