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是全市经济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是全市上下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实施县域突破战略,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县域突破的总体要求,增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实现合肥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选择。近几年来,我市县域经济取得较快发展,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县域经济薄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县域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产业层次低,占全市经济比重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实现合肥奋力崛起的战略举措。当前,县域经济发展既面临传统优势弱化、竞争压力增大的严峻挑战,也面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沿海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县域突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工业化为核心,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招商引资为途径,以优化环境为保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总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3、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市县域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到2010年,全市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0亿元,力争60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全部财政收入达到45亿元,力争5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累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亿元,力争1200亿元,其中工业投入占40%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500元,力争6000元。三县综合实力均居全省前十位,力争有1个县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
二、把握县域突破的工作重点,拓宽县域经济的发展思路
4、大力推进县域工业发展。强化“工业立县”意识,把加快县域工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低、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大力提高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使工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各县要结合合肥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先进制造业、城市配套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攻方向,围绕汽车及汽车配件、家电、能源、精细化工、食品加工、轻纺服装、新型建材等优势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条,培育企业集群,形成各具特色的主导产业。要从本县实际出发,立足于现有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块状经济,促进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到2010年,县域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力争900亿元。各县要努力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形成一批在省内外、国内外知名的品牌或拳头产品。
5、抓好县域经济发展平台建设。把县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作为县域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定位、突出特色”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各县要集中力量建设现有的桃花、龙岗、新城、双凤等工业园区,充分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要素集聚、资源集约的“洼地”效应,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园区聚集,使园区成为推进工业化的增长极、高新技术的孵化区、城市建设的新区。县工业园区要围绕全市支柱产业和大型制造企业,主动跟进搞好协作配套,形成有特色的配套企业集群,建立市、县园区共建和合作机制,实现市县工业园区联动协调发展。各县要选择几个具有较好基础、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的中心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和建设,引导企业集中发展,形成具有产业特色和一定规模的工业集中区,做大做强城镇经济。
6、加大县域投资力度。牢固树立发展为上、投资为本的理念,把扩大投资作为实施县域突破的关键,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和措施,广辟筹资渠道,重点通过全民招商引资、启动民间投资、引导企业上市、搞好城镇经营、项目争取资金、金融机构支持等措施,筹集方方面面的资金,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优化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坚持大、中、小项目一起上,重点抓牵动力强的大项目、工业和财源项目以及专、精、特、新项目。要从本县实际出发,千方百计上一批事关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的大项目、好项目,尤其是投资过亿元甚至过10亿元的大项目,辐射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制,把上大项目作为各县党、政“一把手工程”,并将其列入每年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点内容,促使一批大项目尽快落户各县,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7、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把招商引资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第一要事,以更大的胆略、更灵活的办法,拓展招商思路,广开招商渠道,发挥政府、企业和民间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引进县域外资金、项目、技术、管理和人才,在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的突破。大力实施东向发展战略,抓住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积极引进沿海发达地区的资本和企业。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优势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围绕同类中小企业引进龙头企业,围绕优势农产品引进加工企业。对招商引资项目,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可采取“分计产值、分享利税”办法,进行集中建设。要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向外招商,加大市政项目的市场化融资开发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
8、强化城镇集聚功能。围绕“一主城、四组团、一滨湖新区”的城市总体框架,加快在县域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加强三县县城建设,不断扩大县城规模,提升县城综合功能。坚持城镇建设、市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县城和重点中心镇集中,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流动和集聚,完善城镇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重点、村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到2010年,县域城市化水平力争达到40%以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住我省被列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的机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和村庄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9、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坚持用现代工业的理念抓农业,促进种养方式、加工方式、营销方式向适应市场方向转变,实现农业效益的最大化。要结合各县产业特点,重点发展家禽、生猪、牛奶、菜瓜果、林木、粮油、秸秆等农副产品加工业,培植和引进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龙头加工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完善“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机制,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到2010年,力争各类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发展到200家以上,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按照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农业区域布局调整,集中建设一批养殖、种植园区,推进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多乡一业、多村一品的农业块状经济。大力发展服务业,培育和完善县域市场体系,搞好农副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等各类市场建设,重点培育苗木花卉、禽业、草莓、生猪等专业市场,形成一批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区域性、产地型农副产品大市场。利用三县的旅游资源,开发和壮大旅游产业。
10、大力推进全民创业。采取有效形式,广泛进行全民创业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充分调动和激活全社会各类创业资源,使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要进一步消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创造更加宽松有利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创业门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坚持一二三产业并举,上下结合,城乡联动,大力发展中小型民营企业。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县域经济特色的民营骨干企业群体,特别是对管理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具有一定规模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民营企业,市、县都要有重点地进行培育和扶持,使其做大做强。要进一步扩大劳务输出,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利用在外所学技能和所创资本积累,返乡上项目、办企业,发展民营经济。
三、加大对县域突破的支持力度,优化县域经济的发展环境
11、统筹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把县域与城区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编制城乡建设规划,强化对县区规划的指导,严格县区规划的审批。县域的“两项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要与合肥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实现发展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共享、产业互补配套和资源高效配置,构建覆盖城乡的环保、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信息、教育、文化、卫生、城镇防洪排涝工程等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道路、公交、供电、供水、供气、环保等市政设施向县域延伸,抓好农村道路、水利、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改造建设城区至店埠、上派、双墩及三县工业园区的城际通道,城市公交逐步延伸到城市近郊农村,实现村村通水泥路。加快城乡互联网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设连接县城、重点乡镇、重点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城乡信息化水平。
12、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能放都放、权责统一”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的原则,将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除国债项目、财政预算项目、统借统还国外贷款项目以及国家限制类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申报项目的服务工作,对需要省级审批的项目,搞好协调服务,及时上报省里审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安全等审批权限之外,其他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给县政府行使。
13、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市和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投入,通过奖补、贴息、担保等形式扶持发展县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中心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使用效益。要逐步扩大市农村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新增部分原则上用于扩大担保资金规模。市促进工业投资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县域工业发展扶持力度,逐步整合用于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担保资金。支持各县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对县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点产业集群和符合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给予优先保证。制定激励措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主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县域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含邮政储蓄),要有一定比例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适合县域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完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办法,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加大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投入,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农村覆盖。
14、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抓紧完成县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推进县属中小企业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抓好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以服务“三农”为核心的农村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县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把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消除农民进城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粮食、供销等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实行经营主体多元化,激活和开拓农村市场。深化林业、水利等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
15、大力培养县域经济建设人才。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市、县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并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劳动力以及城镇就业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一大批在县域经济中用得上、留得住、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类人才。要创新人才制度,实行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县、乡镇创业。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措施。要加强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县合作机制。鼓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创办企业,或以技术入股、合作攻关等方式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和经营活动。引导和鼓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基层领办企业。鼓励更多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县域经济。
16、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大力推进机关“效能革命”,严格执行 “四条禁令”,全面推行“三项服务制度”和“三项评议制度”,进一步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法违法或违规行政的行为。要建立投资环境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奖惩措施。对驻县省管部门的评议结果,要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建议。认真抓好《
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真正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全面清理各级出台的收费项目,凡违反国家和省现行规定的,一律取消;保留的收费项目,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并适当降低市集中比例。在清理基础上逐步创造条件,对进入园区的工业项目免收审批和建设环节有关行政性收费。今后,凡是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改革企业年检制度。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实行“封闭管理、独立运行”,推行“宁静生产日”制度,除法律规定的专项检查外,任何部门不经园区管委会同意,不得进入园区企业进行检查。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
四、加强对县域突破的组织领导,形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合力
17、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构。市里成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建立定期研究县域经济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县域经济形势分析会,分析通报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三县是实施县域突破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围绕工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平台建设、大企业培育、发展要素保障等制定行动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直部门要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18、加强县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重点选配好县和乡镇党政正职,并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不断优化县和乡镇领导班子结构,选拔一批熟悉经济的干部充实县、乡镇和工业园区领导班子。要从市直各部门、开发区和大中型企业抽调一批后备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同时从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上挂培养。市有关部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一定数量的县乡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各种培训以及到国内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考察学习。要切实保护县、乡镇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正确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把发展的实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对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县域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工作业绩突出的县和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提高职级待遇,对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调整。
19、完善垂直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地方党委协管机制。垂直管理部门在县的延伸机构党的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其领导干部的任免,主管部门要事先征求并充分尊重所在县、乡镇党委的意见。垂直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职责,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地方党委要建立对驻县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所驻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考核和管理力度,同时支持垂直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做好本职工作。
20、完善县域经济考核评价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重点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和内资、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实行一年一考核。在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中位次前移的县,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对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的县,给予重奖。对在县域经济考核中位次后退的县,主要领导要向市委、市政府说明情况;对无特殊原因位次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县,主要领导要进行调整。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