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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无极膏等32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要求,经我局审定,无极膏等32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12种,中成药2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说明书(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要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本辖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即可进行以上非处方药品种的审核登记工作。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3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品名
  规格(组成)
  分类
  备注
  1
  无极膏
  每克含:薄荷脑35毫克、合成樟脑56毫克、水杨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酸2.5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
  甲
  2
  复方肝素钠二甲亚砜凝胶
  每100克凝胶含:二甲亚砜15克、肝素钠5万国际单位、右泛醇2.5克。
  乙
  3
  多糖铁胶囊
  0.15克(以铁计)
  甲
  4
  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0.75克
  甲
  5
  聚乙烯醇滴眼液
  (1)10毫升:0.14克;(2)8毫升:0.112克
  乙
  6
  双氯芬酸钠搽剂
  20毫升:0.2克
  甲
  双跨
  7
  维生素C咀嚼片
  200毫克
  乙
  8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10毫升:10毫克
  甲
  9
  口服蜡样芽孢杆菌活菌制剂
  每粒0.25克,含活菌数不低于2.0X108CFU
  乙
  10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10毫克(以奥美拉唑计)
  甲
  双跨
  11
  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100毫升:0.6克(以氢溴酸右美沙芬计)
  甲
  双跨
  12
  复方甘草含片
  每片含甘草浸膏粉112.5毫克、阿片粉4毫克、樟脑2毫克、八角茴香油2毫克、苯甲酸钠2毫克
  甲
  二、中成药
  1
  健儿止泻颗粒
  每袋装6克
  甲
  双跨
  2
  四季草颗粒
  每袋装2克
  甲
  双跨
  3
  和胃整肠丸
  每丸重0.2克
  甲
  双跨
  4
  小儿清热止咳颗粒
  每袋装6克
  甲
  5
  眩晕宁片
  每片重0.31克(相当于原药材6克)
  甲
  6
  鹿胎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
  7
  正柴胡饮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
  8
  胃苏颗粒
  每袋装5克
  甲
  双跨
  9
  清火栀麦片
  薄膜衣片:每片重0.34克
  甲
  10
  鼻通滴鼻剂
  每瓶装5毫升
  甲
  11
  抗脑衰胶囊
  每粒装0.3克(相当于原药材1.78克)
  甲
  12
  脉舒平袋泡茶
  每袋装2.5克
  甲
  13
  镇咳宁含片
  每片重0.8克
  甲
  14
  妇科千金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
  双跨
  15
  海马舒活膏
  (1)7厘米×10厘米;(2)7厘米×5厘米
  乙
  16
  岭南万应止痛膏
  每瓶装(1)70毫升;(2)20毫升;(3)5毫升
  乙
  17
  痛肿灵(酊剂)
  每瓶装(1)30毫升;(2)40毫升
  甲
  18
  复方穿心莲片
  每片重0.37克
  甲
  双跨
  19
  除疤膏
  每支装(1)25克;(2)50克
  甲
  20
  雪山金罗汉止痛途膜剂
  每瓶装(1)20毫升;(2)45毫升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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