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要求,经我局审定,无极膏等32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12种,中成药20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说明书(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要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本辖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即可进行以上非处方药品种的审核登记工作。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02年非处方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办(2002)195号)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3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品名
规格(组成)
分类
备注
1
无极膏
每克含:薄荷脑35毫克、合成樟脑56毫克、水杨酸甲酯30毫克、冰片5毫克、麝香草酸2.5毫克、丙酸倍氯米松0.1毫克
甲
2
复方肝素钠二甲亚砜凝胶
每100克凝胶含:二甲亚砜15克、肝素钠5万国际单位、右泛醇2.5克。
乙
3
多糖铁胶囊
0.15克(以铁计)
甲
4
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
0.75克
甲
5
聚乙烯醇滴眼液
(1)10毫升:0.14克;(2)8毫升:0.112克
乙
6
双氯芬酸钠搽剂
20毫升:0.2克
甲
双跨
7
维生素C咀嚼片
200毫克
乙
8
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
10毫升:10毫克
甲
9
口服蜡样芽孢杆菌活菌制剂
每粒0.25克,含活菌数不低于2.0X108CFU
乙
10
奥美拉唑镁肠溶片
10毫克(以奥美拉唑计)
甲
双跨
11
右美沙芬缓释混悬液
100毫升:0.6克(以氢溴酸右美沙芬计)
甲
双跨
12
复方甘草含片
每片含甘草浸膏粉112.5毫克、阿片粉4毫克、樟脑2毫克、八角茴香油2毫克、苯甲酸钠2毫克
甲
二、中成药
1
健儿止泻颗粒
每袋装6克
甲
双跨
2
四季草颗粒
每袋装2克
甲
双跨
3
和胃整肠丸
每丸重0.2克
甲
双跨
4
小儿清热止咳颗粒
每袋装6克
甲
5
眩晕宁片
每片重0.31克(相当于原药材6克)
甲
6
鹿胎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
7
正柴胡饮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
8
胃苏颗粒
每袋装5克
甲
双跨
9
清火栀麦片
薄膜衣片:每片重0.34克
甲
10
鼻通滴鼻剂
每瓶装5毫升
甲
11
抗脑衰胶囊
每粒装0.3克(相当于原药材1.78克)
甲
12
脉舒平袋泡茶
每袋装2.5克
甲
13
镇咳宁含片
每片重0.8克
甲
14
妇科千金胶囊
每粒装0.4克
甲
双跨
15
海马舒活膏
(1)7厘米×10厘米;(2)7厘米×5厘米
乙
16
岭南万应止痛膏
每瓶装(1)70毫升;(2)20毫升;(3)5毫升
乙
17
痛肿灵(酊剂)
每瓶装(1)30毫升;(2)40毫升
甲
18
复方穿心莲片
每片重0.37克
甲
双跨
19
除疤膏
每支装(1)25克;(2)50克
甲
20
雪山金罗汉止痛途膜剂
每瓶装(1)20毫升;(2)45毫升
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