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自治区、军区、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
《乌鲁木齐市2006年度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2006年度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根据《乌鲁木齐2004-2008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实施纲要》、《关于将部分分散燃煤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或改用清洁能源的通告》(乌政通(2006)3号,以下简称《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市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设计组、工程建设施工组、拆并工作组、资金保障组、宣传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管线监督保护工作组、政策研究工作组(见附件)。
二、工作任务
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通告》确定的任务,在规定时限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燃煤锅炉拆除并网改造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5月底前完成)。
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热源、管网布设、拆并范围、道路开挖等工作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核实后,制定本部门2006年度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拆并完成时限,并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部队锅炉并网工作先行展开,4月30日前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破土动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完成)。
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通告》要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期,保证重点锅炉拆并区域每天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工作服务组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统一协作,深入一线,主动做好协调服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底前完成)。
各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拆并锅炉的数量、完成区域进行详细汇总、登记,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总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现场验收后提出考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目标办进行核定。锅炉拆并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区、街道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超额完成拆并改造任务的区将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目标管理奖。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区为主,职能部门协调服务”的原则,各区要深入一线、认真调查、统筹部署、靠前指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的原则,主动做好协调服务、技术指导方面的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燃煤锅炉拆并任务。
(二)坚持“先易后难、全面推进”、“先并网通暖、后拆除锅炉”的原则,城市中心重点区域、主干线沿线燃煤锅炉优先并网。
(三)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各区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做好锅炉并网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规划设计单位要安排业务骨干深入一线做好规划设计服务工作,要结合“城中村”改造及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项目建设统筹规划,统一施工。
(四)各区人民政府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辖区内锅炉拆并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实行拆并工作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锅炉拆并任务如期完成。
(五)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对锅炉拆并工作有关配套政策的研究,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吸纳更多的治理资金用于环境建设。各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在工程的质量、工期、经费使用等方面要加强监管,要积极落实相关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六)建立周报制度,各区人民政府要在每周一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上周锅炉拆并工作进展情况,由指挥部办公室编发工作信息于当日下午上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相关单位。
(七)各区人民政府要适时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布通告等形式大力进行宣传动员工作,责任要分配至每个街道和社区,做好入户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为燃煤锅炉拆并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积极支持和配合锅炉并网改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不服从锅炉拆并统一规划的单位及个人要公开曝光,环保、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乌鲁木齐市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王新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总指挥: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 市委常委
李政林 新疆军区联勤部副部长
冯 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晨 市环保局局长
李宏斌 市建委主任
成 员: 刘传祥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卢克一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阿里木江.买买提依明 天山区区长
乌买尔江.买买提 沙依巴克区区长
李 原 新市区区长
张海燕 水磨沟区区长
贺海洋 头屯河区区长
蒙志鹏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玉和 市监察局局长
樊新和 市规划局局长
张新平 市财政局局长
窦建新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龙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嵇广江 市林业局局长
王晓鹏 市执法局局长
王魁梧 市水务局局长
乔 泉 市市政市容局局长
韩兆礼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智勇 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赵 青 市目标办主任
魏列佳 市文明办主任
曹学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郭志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娄维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郁利华 市节能墙改办主任
陈 果 市供热行办主任
黄大兴 市燃气办主任
黄 煌 乌鲁木齐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路爱武 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
张明非 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桑小国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事业本部总经理
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并网改造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设计组、工程建设施工组、拆并工作组、资金保障组、宣传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管线监督保护工作组、政策研究工作组。
(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主 任:张 晨 (兼)
副主任:韩兆礼 (兼)
陈国桢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孙淑珍 市建委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目标办、市文明办、市供热行办、市规划局等单位抽调。
办公室职责: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组织燃煤锅炉拆并改造工作;根据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安排,负责指挥部联席会议有关会务工作;负责编发工作信息;负责综合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负责对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二)规划设计组。
组 长:张卫民 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工作人员从市规划院、市热力设计院、市供热行办、市环保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锅炉拆并改造所涉及供热区域中的热力管网布设、换热站选址建设和庭院热力管网规划设计工作;负责热力管线规划定线、改线协调、设计咨询和现场指导工作。
(三)工程建设施工组。
组 长:陈 果 (兼)
工作人员从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市供热行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节能墙改办、市热力总公司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做好工程前期报建、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燃煤锅炉拆并改造联网供热建设技术要求,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做好现场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及工期、质量控制工作;负责指导各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工程验收、试运行的指导工作。
(四)拆并工作组。
组 长:韩兆礼 (兼)
工作人员从市环保局、市供热行办、新疆军区联勤部营房处、市执法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对燃煤锅炉拆并区域内的小锅炉封停工作;负责指导各区锅炉拆并工作;负责对各区人民政府锅炉拆并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汇总。
(五)资金保障组。
组 长:黄 煌 (兼)
工作人员从市建委、乌鲁木齐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市审计局、市环保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热网建设专项资金、锅炉并网改造补助资金的落实保障工作;负责专项资金按期支付及资金配套监督落实等工作。
(六)宣传工作组。
组 长:卢克一 (兼)
副组长:任洪岩 市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供热行办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锅炉拆并工作,为开展锅炉拆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王龙德 (兼)
工作人员从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环保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做好锅炉拆并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管线监督保护工作组。
组 长:赵双科 市市政市容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市供热行办、市市政市容局、市水务局、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规划院、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做好热力管网建设施工段内各种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负责热力管网施工段内所需其他管线改线、迁移等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办理热力管网建设过程中涉及道路开挖、树木迁移等相关审批工作。
(九)政策研究工作组。
组 长:陈国桢 (兼)
工作人员从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节能墙改办、市供热行办、市燃气办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锅炉拆并改造工程各项配套政策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