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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简章》的4号补充公告
按照教师(2006)2号和云教人(2006)28号文件精神,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启动以来,全省上下开展了很多工作,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现已进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阶段。
  根据教育部等4部委文件、会议、电话通知精神,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要以“本科为主、初中为主”。广大本科毕业生如应聘各地特设岗位,可视情况优先录用,录用为特设岗位教师即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可按相关文件精神享受很多优惠的工资福利待遇。本科毕业生可综合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充分考虑“漂泊不如稳定、任教胜过打工”的明理,目前仍未找到正式工作、仍在大城市漂泊打工的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日益改善的形势下,可踊跃应聘工作稳定的特设岗位教师。
 
云南省教育厅
200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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