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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的通知
省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厅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期,省委组织部结合我省党建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委要求,上级将把此项学习贯彻工作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于今年第四季度或明年一季度进行检查或抽查。
  现根据我厅工作实际,要求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尤其要重点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的主要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贯彻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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