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以下行为:
一、经营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二、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根据《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
二十九 条,决定不予换发你公司的《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根据《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
四十三 条,我局将依法办理你
公司法人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自法人许可证届满之日起,你公司应停止经营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并向山东保监局提交清算报告。
此复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