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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对山东全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申请的批复
山东全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公司在经营期间存在以下行为:   一、经营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二、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 二十九 条,决定不予换发你公司的《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
  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 四十三 条,我局将依法办理你公司法人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自法人许可证届满之日起,你公司应停止经营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并向山东保监局提交清算报告。
此复 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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