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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审评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卫生局: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工作的各项指标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市卫生局日前组织重庆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专家和部分区县分管局长,对2002年印发的《重庆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审评标准及考核办法》进行了反复研讨,修改为《重庆市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审评标准及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06年起按照修改后的新标准进行创建和审评。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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