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等3人到湖南演出的批复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05]1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文化艺术交流中心邀请美籍歌手潘玮柏、庾澄庆、陶喆,于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1日到湖南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演出不得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04首旅债第一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3年记账式(一期)国债第二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治品质证券投资基金在深交所揭示净值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盛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在深交所揭示净值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交易行情显示等事项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时间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