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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几点意见

1986年第三次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机器配置和软件研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随着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90年代我国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今后更好地发展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1.计算机教育是一项面向未来的现代化教育,在中小学开展计算机教育是为了适应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实践证明,计算机教育对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对促进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促进教育手段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对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主要包括计算机学科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计算机辅助管理等内容,其中计算机学科应由当前的课外活动和选修课逐渐发展为中小学的一门必修课程。
  3.为了保证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在原有基础上稳步发展,必须明确指导思想。根据已有的发展经验、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近阶段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巩固现有成绩,积极创造条件,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

  二、加强领导,加强研究
  1.为了加强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领导,成立由国家教委一位副主任任组长,由基础教育司、师范司、电化教育司、条件装备司、财务司、人事司等有关司的负责人组成的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领导小组。
  2.为了加强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指导和研究,将全国中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扩展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由基础教育司领导,主任由国家教委任命。任务为:组织制定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实施措施,研究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指导和了解各地的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工作,组织各种试验和推广交流经验。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委要有一位委主任负责计算机教育工作,领导和协调普(中、小)教处、装备处、教研室、电教处(馆)等部门分工合作,共同管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
  4.理论研究和试验,是中小学计算机教育沿着正确方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国家教委的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将分设两个研究部,分别挂靠在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每个部各设四个研究室,分别负责对计算机辅助教育、计算机教育环境、计算机课程、教材、教法和计算机教育理论的研究和试验。各地应结合教育实践,以各种方式,多层次地开展计算机教育研讨与交流工作。

  三、制订规划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制订出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发展的三年规划和八年规划。规划应对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效益,对计算机辅助教学与辅助管理、教育软件的研制与开发、师资队伍建设、计算机课程设置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目标。
  2.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各地规划,制订出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发展的三年规划和八年规划。

  四、关于经费
  1.为了发展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事业,必须保证投入必要的经费。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教育专项经费,以确保计算机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同时,可多渠道向社会集资,以增加投入。
  2.要合理安排经费,除了购置硬件设备外,每年应从总经费中拨出足够数量的专款,用于软件开发与推广、设备维护、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
  3.经费的使用应由计算机教育管理部门统一掌握,定期检查,以保证投入的效益。

  五、关于师资队伍的建设
  1.发展中小学计算机教育,教师是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培养、培训计算机课教师、辅助教学的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机房管理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2.对配有10台以上计算机的学校,应在不超出编制总额的前提下,配备计算机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3.开展了计算机教学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教师职务评聘时,应根据需要设立计算机学科评审小组。鉴于计算机学科是一门新兴学科,在评聘职务时,对于计算机教师从事计算机教育的年限和学历,应从实际出发,合理要求。
  4.计算机教师若参加辅助教学软件开发、辅助管理软件开发、机房管理与维修等工作,应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工作量。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可根据需要在若干师范院校设立计算机教育专业系、科,以保证计算机学科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来源。同时,在所有师范院校逐步增设计算机应用课程,使学生毕业后能胜任使用计算机、参与计算机管理和进行辅助教学等工作。

  六、关于教材建设
  1.国家教委制定“中小学计算机课程指导纲要”,作为计算机学科教学的依据和编写教材的依据。
  2.计算机学科教材采用“一纲多本”原则。除国家教委外,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也可分别组织力量,依据“中小学计算机课程指导纲要”,结合教学实践,编写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计算机教材。
  3.中小学计算机教材的管理与审定,按照国家教委有关教材的管理和审定办法执行。

  七、关于硬件环境的选配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硬件环境的选配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应根据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目的内容,结合本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情况,考虑到计算机发展趋势,指导学校选配合适的硬件环境,国家教委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不同类型的硬件环境选配标准,供各地选用时参考。
  2.对现有微机,应提高利用率,充分发挥其性能和效益,尤其要注意挖掘八位机的潜力,管好用好现有的八位机。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也可根据需要适当配置十六位机或更高档的微机。

  八、关于教学软件的开发和管理
  1.教学软件是进行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必备条件,国家教委将制订中小学必修学科和有关选修学科的教学软件开发计划,并对教学软件的研制、试验、审定、推广等各个环节实行科学管理。
  2.对于必修学科的教学软件,采取国家教委与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统一计划,分别组织开发的办法。同时,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组织开发适合本地区教学用的各种学科教学软件。
  3.成立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学软件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小学计算机教学软件的评审工作。
  4.各种教学软件必须经过审查评定才能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在全国范围或跨省推广使用的教学软件,必须经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学软件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在一个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的教学软件,必须经省教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查、鉴定。未经审查通过的教学软件只能试用,不得随便扩大使用面。

  九、关于计算机学科教学的考核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检查教学效果,开展计算机学科教学的学校,要建立计算机学科的考核制度,考核成绩记入学生学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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