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防伪材料、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的安排,我局拟定在近期组织开展对本市相关企业的宣贯及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防伪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
1、出席范围: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许可证负责同志,各有关企业分管领导及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2、会议时间:2006年9月25日(8:30报到,9:30~16:00开会);
3、会议地点:上航假日酒店(地址:老沪闵路580号上海南站火车站南广场,电话:51533000,51577000);
4、会务费:RMB300元/人;
5、交通路线:公交车111、957、857、轨道交通一号线、三号线上海南站站下;
6、会务组联系人:张辉、范娟美
电话:64109378、64102962-207、203、13918055972 传真:64102961
二、受理企业申请
1、集中申报时间:2006年10月22日~2006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4:30;
2、申报地点:本市长乐路1226号5号楼二楼东(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大门对面);咨询电话:54040103 62484243;
3、申报资料目录: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企业申请时需携带原件);
(3)申证产品企业标准文本三份;
(4)《防伪技术产品协作加工项目清单》三份(有协作加工项目的企业);
详见《防伪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4、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费用:详情可登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窗口查询,《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防伪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防伪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均可网上下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