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九三)证柜债字第20510号公告订定发布全文2点;并自即日起实施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八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二字第0930003260 号函准予核备
壹、处理原则
依证期会日前核定证券商利率交换业务相关资本适足率计算之处理原则,爰将证券商所承作之利率及债券衍生性商品业务,依承作之动机予以区分为财务避险性目的与业务经营目的,其自有资本适足率之规范及说明如下:
一、财务避险目的
依证期会(86)台财证(二)第00067号函之规定,证券商得因业务需要与经财政部核准办理利率交换业务之金融机构进行避险性之新台币利率交换交易,与交易相对人订定之利率交换契约名目本金数额,不得大于其所持有之固定利率债券(资产)减除固定利率负债之净部位。依目前证券商自有资本适足率之规范,此避险性之利率交换是无须计提市场风险值,仅须计提交易对手风险值。
此部分交易爰引前揭函令规定办理,惟其交易之商品型态,只限于利率交换,并不包括其它利率衍生性商品。
二、业务经营目的
证券商于开放经营利率及债券衍生性商品业务后,其所承作买卖如属业务经营性质(可能包括交易性或非交易性目的),则须依规定计提市场风险与交易对手风险。
首先,在交易对手风险的约当金额计算部分,爰引前利率交换之相同处理原则,先将原始成本与市价对齐(marking to market)及估计其部位未来的价格风险,再就两者合计数依交易对象风险系数计提其风险约当金额。
其次,在市场风险的约当金额计算部分,将分为线性商品与非线性商品规范。前者包括利率交换、远期利率协议及债券远期交易等,相关市场风险计提方式爰比照原定利率交换计算方式办理。即依不同之契约剩余年限(债券远期交易以标的资产到期年限)予以区分,并允许位于相同时间带内之长、短部位可以予以冲抵,各时间带之冲抵部位以40%作为市场风险约当金额之计提基础,净部位(无论长、短部位均以绝对值表示)则全数作为市场风险约当金额之计提基础,并将各时间带之市场风险约当金额予以加总。
市场风险约当金额=(线性商品契约之净部位+冲抵部位40%)×线性商品风险系数(注1)
非线性商品包括利率上限、利率下限、利率交换选择权及债券选择权,其市场风险爰采Delta-Plus法提列,分别计提Delta、Gamma及Vega风险。利率选择权全微分后,可以泰勒展开式表其影响因子如下:
2
?C ? C 1 2 ?C ?C ?C
dC=──×di+──×──(di) +──×d? +──×drf+──×dt..
2
?i ?i 2! ?σ ?rf ?t
由上式可知影响利率选择权价格变动的组成因素,包括利率变动的影响、利率造成Delta变动的影响(凸性)、标准差变动的影响、无风险利率(折现因子)变动的影响及时间变动的影响等。其中利率为主要影响利率选择权价格的因素,其变动称为Delta风险,因该部分变动与利率交换间具有局部避险的效果,故Delta风险于计算出Delta风险部位后,并入线性商品冲抵及计算其市场风险;凸性及标准差的变动对价格影响较小,其可能变动分别称为Gamma及Vega风险,该两项风险将直接计算其市场风险约当金额;折现因子与时间微幅的变动,对利率及债券选择权的价值几乎没有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贰、计算方法
一、市场风险计提步骤
1.将组合型商品拆解为基本型组件。(表一)
2.依商品属性区分长部位及短部位,并依其到期日时间(区分为契约到期年限及标的资产到期年限)带分别列计。(表一)
3.计算长、短部位的风险部位,线性商品以名目本金×100%计算其风险部位,非线性商品以名目本金×100%×Delta/存续期间计算其风险部位(注2)(称Delta风险部位)。(表一)
4.列示各时间带的「线性商品风险部位」及「非线性商品Delta风险部位」。(表二)
5.计算前项风险部位之「冲抵部位」及「净部位」。(表二)
6.计算各时间带Gamm a
Vega前风险约当金额(表二)αi=(冲抵部位×40%+净部位×100%)×市场风险系数
7.计算各时间带Gamma风险约当金额(注3)(表二)
-1 J 市场风险系数i 2
γi =名目本金× (─) ×Min{Σγtj× (───────) ,0}
2 j=1 存续期间i
上式中 i= 时间带,j=个别契约
8.计算各时间带 Vega 风险约当金额 (注 4) (表二)
│J │
Vi=名目本金×│Σ (Vtj ×σi ×25%)│
│j=1 │
9.计算各时间带利率及债券衍生性商品的市场风险约当金额 (表二)
Ωi =αi +γi +Vt
10.计算整体利率及债券衍生性商品的风险约当金额 (表二)
J
Ωi =Σ (αi +γi +Vt)
j
二、交易对象风险计提步骤
1.计算当期暴险额 (注 5) (表三)
=(-1)×Min{洗价损益, 0}
其中洗价损益正数表示利益、负数表示损失,当期暴险额计算方法依稳健原则,只认列洗价损失,不认列洗价利益。
2.计算未来潜在暴险额 (注 6) (表三)
=名目本金×市场风险系数
3.计算信用相当额 (表三)
=当期暴险额+未来潜在暴险额
4.计算交易对象风险约当金额 (表三)
=信用相当额×交易对象风险系数
注1 线性商品风险系数参照目前证券商自有资本适足率计算所适用之新台币计价之债券之市场风险系数中「国际性发展银行发行之台币债券」之风险系数。
注2 相关说明与证明请参考附录所列方程式 (2)。
注3 相关说明与证明请参考附录所列方程式 (3)。
注4 相关说明与证明请参考附录所列方程式 (4)。
注5 当期暴险额依个别「契约」为基础,依市价法计算损益。
注6 同一交易对象得按各时间带之长、短风险部位冲抵后,再计算与加总其未来潜在暴险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