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1)38号]和《北京市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0)40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批准以下4家单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1.北京中自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北京华海基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3.北京金兰巢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4.北京泰思特测控技术公司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