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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数据库的通知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各管房单位:
  按照《关于使用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房[2004]737号)要求,部分管房单位现已使用《城镇房屋安全检查管理》和《城镇房屋修缮管理》两个子系统。鉴于房屋排险解危工作已列入今年市政府的55件实事之一,建立危房数据库工作势在必行。近日,市有关领导又多次对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危房管理工作进行了批示,要求尽快摸清房屋数量,建立危房数据库,多渠道采取措施,解除房屋危险隐患。所以,各单位要尽快建立房屋安全数据库,以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的完成。
  一、2005年6月底,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完成房屋安全数据库录入工作,其中在2月底前,城四区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完成直管危房数据库录入工作。要将房屋(特别是严重破损、危险房)安全检查记录表录入计算机,市建委将依此建立危房网络管理系统。
  二、2006年底,各区县房管部门、自管房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完成城镇房屋安全数据库录入工作,建立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数据库,市建委运用服务器建起《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二00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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