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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展改革委: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年投资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推进重大项目的储备和开发进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保证了全省投资的稳定健康增长。2006年5月,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我委会同全省各地发展改革委对今年1-4月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省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的相关规定,建设情况总体较好。但通过此次自查,我委也发现少数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存在项目审批手续、土地利用和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善,部分项目总投资与行政审批单位核定的投资不相符合等情况。对此,希望引起各地高度重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地应充分结合自身优势,抓紧谋划和推进一批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各项审批手续,为能够尽快开工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或核准、备案的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不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定、不能达到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其开工建设。
  三、对此次自查中已经开工建设、但部分前期审批手续尚未完备的亿元以上项目,各地发展改革委要主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立即抓紧补充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新开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规定、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完善有关项目审批手续的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
  四、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统计等部门加强对投资体制改革后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上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努力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准确有效的基础参考依据。


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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