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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长北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地面工程部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报送的函》(石油合作安[2005]118号)收悉。经审查,我部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长北气田总体开发方案(地面工程部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此复。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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