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无锡市创建卫生镇村工作五年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制订的《无锡市创建卫生镇村工作五年计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创建卫生镇村工作五年计划(2006-2010年)
创建卫生镇、村工作是新时期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村基本现代化,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有效手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锡委发〔2005〕4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卫生镇、村创建,切实改善和优化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本着全面规划、城乡联动以镇促村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一、背景和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展农村卫生镇、村创建工作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把卫生创建的重点放到农村基层,加强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卫生镇、村创建活动得到全面发展。至2004年,全国命名国家卫生镇196个,其中江苏省39个,居广东省之后列全国第二位。江苏省39个国家卫生镇中,苏州占32个,无锡仅占4个,苏北等地有3个。邻近的苏州张家港、常熟市所属各镇均已实现创建国家卫生镇、省卫生村'一片红'。
无锡农村经过几轮行政区划调整后,现有59个镇,1222 个行政村,应参与创建的有57个镇。其中,已建成国家卫生镇4个、江苏省卫生镇33个、无锡市卫生镇15个(各地分布情况见附件1),江苏省卫生村497 个。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创建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在巩固创建成果和长效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现状与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不相适应,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为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创建卫生镇、村工作的落后面貌,全市各地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当地实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创建目标,进一步加大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市卫生镇、村创建工作,为建设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和整洁优美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农村卫生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相配套,加大农村综合环境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切实改善、优化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强化农村居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行为,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积极创建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居民健康、和谐宜人的新农村,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农村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充分体现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目的,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做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
二是与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生态创建、城市化建设相协调的原则。卫生创建与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生态创建、城市化建设等都是农村建设和管理的有效载体,从内容到形式既相互关联,又相互促进。只有统筹协调,才能提高创建效益和整体水平。
三是长期规划、科学实施的原则。农村卫生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必须结合基层实际,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指导创建,有步骤、有计划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科学实施,分步推进。
四是加快创建、稳步提高的原则。卫生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个随着时代发展不断进步、完善的过程,具有阶段性和持续推进的特点,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全力创建,并逐步巩固和提高。
三、目标任务
2006-2008年,100%的镇建成无锡市卫生镇,80%的镇建成江苏省卫生镇,35%的镇建成国家卫生镇;45%的村建成省卫生村。
2008-2010年,90%的镇建成省卫生镇,55%的镇建成国家卫生镇;70%的村建成省卫生村。
四、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增强创建卫生镇、村工作的紧迫性。卫生镇村创建工作是以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基础,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健康为目的的一项实事工程,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爱卫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创建卫生镇、村工作的紧迫性,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深入细致地宣传动员,切实有效地推进卫生镇、村创建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卫生镇、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对下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为实施好本计划,市政府将于每年年初,把农村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作为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目标下达到各市(县)、区,各市(县)、区要同步落实到有关镇、村。
(三)将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当地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各地在着手制订镇、村建设规划时,要与卫生创建内容和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每年确定一批建设项目和创建目标任务,分步实施,重点做好道路硬化、完善配套设施和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四)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投入力度。各地要把创建经费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并逐年提高。以加快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实行长效管理为主,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自2006年起,对新创的国家卫生镇,市与市(县)、区两级政府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努力提高创建质量。各市(县)、区爱卫会要加强对卫生镇、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做到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将改变农村居民不良卫生习惯与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相结合,抓重点、克难点,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保质保量,打造精品。
(六)强化长效管理。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镇、村创建工作长效管理目标责任制,做到管理人员、经费投入、制度措施'三落实',在巩固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卫生镇、村长效管理水平,让农村居民充分享受创建成果。对已建成的卫生村,实行星级制分级管理,并纳入对各级爱卫会工作年度考核内容,要逐年提高五星级卫生村的比例。
本计划由无锡市爱卫会组织实施,每年度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各市(县)、区依据本计划,组织制定相应的五年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