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建办质函[2002]357号),我司与部精神文明办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了评审,为维护表彰的严肃性,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听取社会反映。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欢迎对所公示的集体和个人提出意见,反映意见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来函请寄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附件: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先进质量监督工作者推荐名单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二年十二月四日
郑重声明
近期,我司收到一些地方反映,某些新闻媒体就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表彰一事进行商业炒作,对此,我们郑重声明,这项活动没有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有偿宣传,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注意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违章行为,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83932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