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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的通知

市建设监理协会,各监理企业: 


  根据建设部《关于请报送2005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5]356号)精神,自2005年起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全市200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06年2月2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上,填报200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 
  二、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网上报送成功后,应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在2006年3月5日前,报送至市建设监理协会。 
  三、市建设监理协会,应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对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汇总所属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形成汇总表,于2006年3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 
  四、市建设监理协会、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理统计工作,各企业必须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如实提供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五、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报送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联系人:陈凌云;联系电话:85794742。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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