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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报送入编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信息化技术与产品”项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部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促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建设部将定期发布《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简称《重点实施技术》),定期编制发布《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简称《技术公告》)。
  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公告》中“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内容的汇集、筛选与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建设部科技司将于2002年6月发布首期“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的《技术公告》。

  二.现将“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简称“建议案表”)寄发你们,请认真按以下要求填报:
  1.所称的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所称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是指已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
  2.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应当遵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行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利于产业技术升级以及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原则。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报或组织填报“建议案表”(见附件),于2002年5月15日前函寄我中心,并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可以电子邮件或软盘提交)。
  联系人: 李欣欣 丁兆平
  电话:010-68394216 传真:010-68393333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 建设部信息中心 邮编:100835
  E-mail: dingzp@mail.cin.gov.cn
  附件: 编制《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建议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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