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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松花江污染事故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有关市(地)、县农委(水产局),各有关渔业环境监测单位: 
  2005年11月13日,位于松花江上游的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污染了第二松花江。据有关部门监测,目前污水已进入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污染又发生在冰封期,情况非常紧急。按省人民政府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水质污染及对渔业资源的影响情况,确保沿江人民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禁止在松花江干流进行一切捕捞活动。在此期间,增养殖水面用水禁止从松花江提水。 
  二、省渔业环境监测站要对松花江干流汤原县及其下游至三江口江段进行监测。哈尔滨市渔业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江段的监测。沿江各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对松花江水质进行监测和观察。每天监测1-2次。同江市、抚远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水质污染情况,如发现水质和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省水产局,并及时报送书面材料。 
  三、松花江渔业水域污染监测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监测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监测结果,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对外公布。 
  四、冰封期监测工作待监测通知下发后按规定时间正常监测。 
  紧急通知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育波 
  联系方式: 
  电话:0451-84618137 
  传真:0451-84613278 
  Emal:Lyb9330@sina.com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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