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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有效措施,积极做好节日期间的非典、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等的防治工作,做到指挥协调一致,应急处置及时,措施果断有力。要对照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疾病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等部门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组织、人员和措施到位。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元旦春节期间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确有公务需要外出的必须按规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市卫生局备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外出须报经市卫生局领导批准)。节日期间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信畅通,快速传递信息,及时处理疫情,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节日期间,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日对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测节日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适时作出卫生应急预警反应。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医疗和防病工作,充实一线医技力量,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加强节日期间的医疗、防病工作的领导,做好节日期间的行政值班安排,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必须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必须妥善安排医技骨干的休息,避免节日期间同时大量外出;必须在节前全面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的配备,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的充足供应;必须加强节日期间医疗救护用车的配备和调度,确保及时出车和医疗救护。 
  五、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对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着重加强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项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食品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和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宾馆等人群集中场所,要落实专人负责,消除卫生保障工作"死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六、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利用传统佳节的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和清理不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同时,要积极与民航、铁路、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合作,开展旅游保健、伤害自救、饮食卫生等知识宣传与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七、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2005年12月28日前,将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及通讯方式报市卫生局应急办,传真电话:5625177。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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